接收調劑專業(yè)為漢語國際教育專業(yè)(珠海)。
一、基本條件
調劑考生必須滿足以下條件:
1、第一志愿報考北京師范大學漢語文化學院漢語國際教育專業(yè)(北京)的考生。
二、調劑申請程序
調劑考生須提供的材料及要求:滿足調劑條件的考生填寫接受調劑的知情同意書,并于_5月_13_日中午12:00前發(fā)送至郵箱bnu032@bnu.edu.cn。
按照擇優(yōu)的原則篩選并確定調劑復試名單,經學院審批通過后通知考生。
三、復試時間
復試時間為5月15-16日。
四、復試辦法
復試考查范圍包括綜合能力和外語(英語或日語)。綜合能力面試(滿分200分)考查內容包括:人文科學素養(yǎng)、學科發(fā)展?jié)摿Α⒖蒲信c創(chuàng)新能力、綜合素質。外語面試(滿分100分)考查內容包括:外語聽力理解能力、口語表達與交際能力、運用語言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。
復試滿分:300分。復試總分低于180分、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120分、外語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均為復試不合格。
調劑考生總成績=初試總分*0.2+復試總分*0.8。
五、錄取辦法
調劑復試合格考生根據總成績按方向單獨排序,從高到低依次錄取,錄取優(yōu)先級低于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。
學院擬錄取的調劑考生,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批通過,方能被學校擬錄取。
學校擬錄取的調劑考生,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,完成申請調劑、確認復試、確認錄取等調劑手續(xù)。
原標題:北京師范大學漢語文化學院調劑方案
原文鏈接:https://hywh.bnu.edu.cn/tzgg2/94385.html